目前,除港澳台以外,全国已经实现了数电票试点全覆盖,小编整理了关于数电票最新最全的知识,一起看看吧!
01
数电票新变化!新增两类票样!
上海税务局和厦门税务局宣布试点上线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机动车和二手车业务功能。也就是说,之前一直未被纳入试点的机动车,现在也可以开具数电票了!
注意!
一是纳税人需被归类为机动车企业才能开出来,一般的企业无法选择这一标签。
二是开具时在“立即开票”界面,选择“机动车”特定业务标签,然后按照提示开具即可。
附:机动车特定业务发票及销售统一发票票样
(机动车发票票样)
至此,我国数电票的票类将缩减为四种,数电票与现行发票的对应关系如下表所示:
02
数电发票如何开具?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开票业务】。如下图:

二、选择【蓝字发票开具】。如下图:
PS:纳税人首次开票的,可以先进行【开票信息维护】:
https://mp.weixin..com/s/ivC_CzEuGdYJoWPSwIiuPw
三、选择【立即开票】——【电子发票】,选择开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并根据需要选择【特定业务】。如下图:


四、以下我们以“货物运输服务增值税专票”为例,来说明一下发票开具的信息填写步骤: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为必填项;开具普通发票的,仅【名称】为必填项。
【项目名称】【金额(含税)】【税率/征收率】【税额】四项为必填项。
货物运输服务的特定信息,需要填报【运输工具种类】【运输工具牌号】【起运地】【到达地】【运输货物名称】。如下图:
PS:选择【特定业务】的,才需要填报特定信息。该部分特定信息相当于目前部分纸质版发票必须填写的备注栏内容。
五、信息填写完毕后,确认无误,选择【发票开具】即可。

03
数电发票如何红冲?
开票方开具全电发票后,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如下图:


二、选择【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录入相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后,点击【查询】

三、在页面点击【选择】,将选中的蓝字发票信息自动带入到页面。

四、在页面点击“选择”,将选中的蓝字发票信息自动带入到页面。

五、《确认单》提交成功后,选择【红字发票开具】,点击对应的《确认单》,即可开具红字发票。如下图:

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如下图:

(2)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

(3)点击【查看】按钮,进入页面进行信息确认。

(4)点击【确认】按钮,提示确认成功。
(1)在菜单中依次选择【发票管理】—【红字申请确认】,进入如下界面。

(2)选择“待确认”,根据发票信息输入发票号码和销方识别号,点击【查询】。

(3)查询结果显示如下图所示:

(4)向右拖动滑动条,点击【操作】。

(5)弹出窗口,如下图所示:

(6)在弹出窗口中查看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的数据是否正确,向下滑动竖型条,进入界面。

(7)核对无误后点击【同意】按钮。

三、《确认单》提交成功后,选择【红字发票开具】,点击对应的《确认单》,即可开具红字发票。如下图:


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发票红冲的表格,可以辅助大家记忆哦!
04
数电发票如何填写备注栏?
数电发票可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其中,有5项特定业务,其相应的“备注信息”为必填项(不填开不了票),包括:建筑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旅客运输服务。

建筑服务备注栏必填内容包括【建筑服务发生地】【建筑项目名称】【跨地(市)标志】。
货物运输服务备注栏必填内容包括【运输工具种类】【运输工具牌号】【起运地】【到达地】【运输货物名称】。
不动产销售备注栏必填内容包括【不动产地址】【面积单位】【跨地(市)标志】。
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备注栏必填内容包括【不动产地址】【租赁期起止】【跨地(市)标志】【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面积单位】。
旅客运输服务没有必填信息,纳税人根据自己的需求填报“出发地”、“到达地”、“交通工具”等信息。
数电票对备注栏信息没有具体规定(除另有规定情形外),但可以根据客户需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备注:
(1)开具发票时直接选择展示
(2)直接在备注栏备注
(3)通过业务场景设置固定模板
05
数电发票如何接收?
纳税人当地电子税务局未更新,继续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此外,也可取得销售方以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的全电发票。
纳税人当地电子税务局未更新,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纳税人可以通过当地电子税务局,进行用票业务操作。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

二、选择【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


三、输入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即可查看取得的发票。

06
数电发票如何查验?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全电发票信息。可以手动输入发票代码及发票号码等基本信息,也可以直接导入。
07
数电票14大热点问题
税务局统一回复!
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财务负责人登录电子税务局,修改身份认证频次。
具体操作如下: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开票业务】;
(二)点击【蓝字发票开具】,再点击【身份认证频次设置】;
(三)在【身份认证频次设置】界面,您可以根据需要修改人脸识别的认证刷脸频次,间隔时间的设置范围为0.5小时至24小时。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公布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行版)的通知》(财会便函〔2023〕18号)的规定,接收方取得数电票报销入账归档的,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以下称《通知》)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接收方可以根据《通知》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仅使用数电票含有数字签名的XML文件进行报销入账归档,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
第二,接收方如果需要以数电票的PDF、OFD格式文件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应当根据《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同时保存数电票含有数字签名的XML格式电子文件。
企业的银行账号信息发生变更后,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员需要登录电子税务局,先在【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模块中修改。


变更后,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模块销售方信息中“销方开户银行”栏次下拉框选择。


蓝字发票开具时,只有选择已经维护的项目名称时才会正常带出税率。
若要新增项目信息,具体操作如下: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选择【我要办税】-【开票业务】-【开票信息维护】,进入对应模块。


(二)在主页面左侧“项目信息分类”中选择一个节点,点击“+”或“…”,弹出新增项目分类页面。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保存信息并返回主页面;点击“取消”,取消保存信息并返回主页面。
(三)在左侧选中一个项目信息分类后,在主页面右侧点击“添加”,进入添加项目信息页面。
(四)填写对应的项目名称等信息。项目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保存信息并返回主页面;点击“取消”,取消保存并返回主页面。

不可以。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纳税人开具蓝字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或者因销货方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无论当月或者跨月均需按规定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
不可以。
目前,税务机关暂不为纳税人代开数电票。
部分纳税人登录的时候总是提示应用权限不足,应先确保该账户未在其他电脑登录,并检查本台电脑浏览器版本是否符合要求,确认无误后仍无法登录的,清理浏览器缓存后再试。
要开具免税发票,建议先去项目信息维护中维护。在项目信息维护模块中,有一个是否选择优惠政策和简易计税的选项,选择免税。
维护好之后,开票时点击维护好的项目信息,自动带出来就是免税的了。
不可以。
即使当期没有需要勾选认证的进项发票,仍需要办理统计确认后再申报增值税。
试点纳税人还有纸质票的,可以同时开具数电票和纸质票(通过税控开票),不需要等到纸质票开完才开数电票。
对于试点纳税人,手头的纸质发票用完后,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票。
数电票没有最高开票限额,只要是在授信金额总额度内,是没有一个发票的开具份数和单张开票限额的限制的,可以直接进行开具。
可以。
手里结存的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都还可以继续使用。
数电票号码为全国统一赋码,采用的是20位发票号码,其实是连续的。只是在实际开票过程中,不止一位纳税人在开,有其他纳税人也在开。
所以,会出现对某一个纳税人来说号码没有连续的情况。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针对存在发票开具“红色”预警情形的试点纳税人、开具发票过程中存在内容校验不通过、授信额度为零等情形会阻断开票,试点纳税人需根据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如红色预警需联系主管税务局进行处理,内容校验不通过需更改发票开具内容,授信额度为零可以申请额度调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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